摘要:4.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这一规定是我国公民享有人格尊严权并依法受到保护的法律依据.但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是 ①王某拒不归还向张某借的5万元人民币 ②初二学生小明未经父母同意独自到派出所要求更改姓名.被派出所民警拒绝 ③超市保安在消费者购物离开时.强行检查购物者的书包 ④一小偷在集贸市场行窃败露后.被愤怒的群众抓获并让其在胸前挂上“我是小偷 的牌子站在市场门口 ⑤学校将三好学生的照片贴在校园的宣传橱窗内 A.①③④ B.②③④⑤ C.②③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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