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4.2000年7月至2003年2月.担任某公司出纳员的杨某利用职务之使.3年内侵占公款ll0余万元.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余万元.下列关于此事例的认识正确的有 A.杨某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B.法院的判决侵犯了杨某的个人财产 C.杨某的行为还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 D.杨某的行为是具有严重危害性.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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