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5.2008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宁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这说明①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我国法律对高官犯罪予以特别严惩③我国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来规范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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