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5.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29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郑筱萸死刑.符合 .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①有法可依 ②有法必依 ③执法必严 ④违法必究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第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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