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2007年11月5日至8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在湖北考察教育工作时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为此.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办学行为.逐步促进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国家决定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此举①有利于“人人都有书读 的目标在全国城乡范围内的广泛实现②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与社会稳定.和谐的实现③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掣措④对农村学生而言有失公平.因为城市学生不存在辍学现象⑤是国务院依法履行实施义务教育国家职责的具体体现⑥能够有效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立即实现.A.②③④⑤ B.③④⑤⑥ C.①②④⑥ D.①②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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