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2007年5月17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个特殊案件:重庆市某乡村中 学八年级学生张伟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将自己的父亲告上了法庭.原来.张伟的母亲在 5年前去世了.他的父亲在外地建立了新家.从此对张伟的学习和生活不闻不问.就连的他的书本费也不寄来.村委会.学校多次交涉未果.村委会帮助张伟把父亲告上了法院.要求父亲支付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张伟父亲的做法 ①没有尊重张伟的受教育权 ②是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③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④充分享受自己的人身自由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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