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4.2008年2月2日.李沧法院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案.案犯是15个平均年龄不到20岁的年轻人.最小的仅15周岁.他们通过网络认识后.为弄钱吃喝玩乐.结伙抢劫.这一案例对青少年成长的启示是 A.坚持内圈交往.避免外圈交往 B.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C.自觉抵制社会生活中的消极影响 D.认真学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网址:http://m.1010jiajiao.com/timu_id_1059506[举报]
网址:http://m.1010jiajiao.com/timu_id_1059506[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