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7.一家乡镇企业以每月460元薪金招聘合同工.一名初中学生的家长未征得儿子小刚的同意.便为儿子签订了务工合同.小刚知道后坚决反对.家长见儿子不从.便以家中无钱再供其上学为由相威胁.于是小刚写了一封信.递交到镇教育主管部门.镇教办的同志会同当地司法人员.找这个家长谈话.在他们的劝说下.家长撤回了为小刚签订的合同.小刚回到学校.更加努力地学习.这表明①公民的受教育权受法律保护②运用法律手段是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唯一途径③父母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接受教育④青少年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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