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3.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这告诉我们①人大代表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国家权力 ②人大代表可以不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③人民有权依法罢免自己不满意的人大代表 ④人大代表要接受人民的监督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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