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6.据报道.某市第二中学的周航同学十分关心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工作.2006年5月.他发现学校附近有一家建筑公司施工到深夜.搅拌机轰隆隆的声音吵得同学们无法入睡.他便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学校与建筑公司协商没有结果后.他又与同学们联名写信给市委.市政府等机关.在相关部门的协商下.建筑公司被迫承诺晚上9点钟以后不再施工.并沿学校围墙建立一条长长的隔音墙.维护了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1)周航同学行使了法律赋予他的什么权利?(2)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行使这一权利?(3)我们青少年学生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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