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其中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这说明①在我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监督权 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法律实施的保障 ④监督权只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A.①②③ B.②③ C.①② D.①③④第II卷 (非选择题 共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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