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下面的寻物启事.从内容上看.有若干欠妥当的地方.试对其正文部分作修改. 寻物启事 本人于昨日下午2时46分.在人民体育场到幸福路5号楼的途中.不慎丢失一条 ① ② 围巾. 该围巾夹在自行车的货夹子上.特点是长条的.棕色的.柔软的.有拾到者.请与 ③ ④ ⑤ ⑥ 幸福路五号楼2l号罗XX联系.本人必有重谢! ⑦ 失主敬启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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