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史铁生 我最早喜欢起小说来.是因为.那时我大约十三岁.某一天午睡醒来颇有些空虚无聊的感觉.在家中藏书寥寥的书架上随意抽取一本来读.不想就从午后读到天黑.再读到半夜.那就是.这书我读了总有十几遍.仿佛与书中的几位主人公都成了故知.对他们的形象有了窃自的描画.后来听说苏联早拍摄了同名影片.费了周折怀着激动去看.结果大失所望.且不说最让我难忘的一些情节影片中保留太少.单是三位主要人物的形象就让我不能接受.让我感到无比陌生:“琼玛 过于漂亮了.漂亮压倒了她高雅的气质,“蒙泰尼里 则太胖.太臃肿.目光也嫌太亮.不是一颗心撕开两半的情状,“牛虻 呢.更是糟.“亚瑟 既不像书中所说有着女孩般的腼腆纤秀.而“列瓦雷士 也不能让人想起书中所形容的“像一头美洲黑豹 .我把这不满说给其他的爱好者.他们也都说电影中这三个人的形象与他们的想象相差太远.但他们的想象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回家再读一遍原著发现作者对其人物形象的描写很不全面.很朦胧.甚至很抽象.于是我明白了:正因为这样.才越能使读者发挥想象.越能使读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去把各个人物写真.反之倒限制住读者的参与.越使读者与书中人物隔膜.陌生.“像一头美洲黑豹 .谁能说出到底是什么样呢?但这却调动了读者各自的经验.“牛虻 于是有了千姿百态的形象.这千姿百态的形象依然很朦胧.不具体.而且可以变化.但那头美州黑豹是一曲鲜明的旋律.使你经常牵动于一种情绪.想起他.并不断地描画他. 在已有的众多艺术品类中.音乐是最朦胧的一种.对人们的想象最少限制的一种.因而是最能唤起人们的参与和创造的一种.求新的绘画.雕塑以及文学.可能都从音乐得了启发.也不再刻意写真写实.而是着重情绪.节奏.旋律.追求音乐似的效果了.过去我不大理解抽象派绘画.去年我搬进一套新居.挺宽绰.空空的白墙上觉得应该有一幅画.找了几幅看看觉得都太写实.太具体.心绪总被圈定在一处.料必持在家里每天看它会有囚徒似的心情.于是想起以往看过的几幅抽象派画作.当时不太懂.现在竟很想念.我想在不同的日子里跟它们会面.它们会给我常新的感觉.心绪可以像一个囚徒的改过自新. 听觉原就比视觉朦胧.因而音响比形象更能唤起广阔的想象.比听觉更朦胧的.是什么?是嗅觉.将来可否有一种嗅觉交响乐呢?当然那不能叫交响乐.或许可以叫交味乐?把种种气味像音符一样地编排.幽眇或强烈地散发.会怎么样?准定更美妙.浮想联翩.味道好极了!14.作者对众多的艺术品类都作了评价.请根据文中提供的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1)音乐: (2)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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