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3.本题考查考生简明.准确.得体运用语言的能力. [参考答案] 参考示例:(1)对违纪吸烟的学生:中学生不准抽烟.你这是违反纪律的!(2)对吸烟的老师:校园不能抽烟.老师您是表率!(或:老师.校园不能抽烟.同学们都看着你呢!〉 (3)对吸烟的学生家长:对不起.校园不能抽烟.让您孩子看到多不好.(每项2分,只表达校园不准抽烟的意思.没有体现对不同对象的说话"得体"这一要求的.总得分酌情评1-3分,第项若只答校园内不准抽烟的.该项评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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