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6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406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涉及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农药.医药.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两高 商品.这一调整 ①有利于抑制人们对这些商品的消费需求 ②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 ③是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④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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