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4月29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拉萨“3•14 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部分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对30名被告人分别以放火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罪行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这体现了 A.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B.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C.人民法院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 D.人民法院坚持依法执政.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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