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材料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在充分享受种种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迅速传播的电脑病毒的危害.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材料二:2007年9月24日.全国首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主犯李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1)结合上述材料说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运用联系的观点.分析互联网信息传播加速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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