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对个人所得起征点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这里所指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是指 A.劳务报酬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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