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根据调整方案:排气量在3.0升至4.0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与此同时,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则由3%下调至1%这一政策调整的意图是:①鼓励汽车制造企业生产大排量乘用车 ②提高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③间接引导投资流向,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 ④引导消费者选择节能环保型汽车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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