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9.2008年12月6日.中日两国政府同时宣布.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双方在东海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这项共识是双方经过三年多时间艰苦磋商达成的.中日东海之争的本质是: A.主权之争 B.领海之争 C.资源之争 D.专属经济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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