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7.2008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 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表示.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并不是说随便地侮辱他人.诽谤他人就不受法律监督.如果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名誉权.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侮辱诽谤.情节严重的.是公诉案件.如果情节不严重.起诉是不会按犯罪处理的.这说明( ) A.公民的言论自由实际上是不自由 B.自由是在法律之内的自由 C.享受权利是与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前提 D.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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