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4年4月30日四川省资阳市政府司法局下达红头文件规定.各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沱江特大污染事故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案件.2004年9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张世昌当场提交并宣读这一“红头文件 .引起与会代表强烈关注.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程序要求资阳市司法局作出解释.2004年9月25日.资阳市取消该文件. 从政治常识角度看.资阳市司法局红头文件从出台到取消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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