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民营企业家李某从事制衣业.有父母和一姐一弟.1986年李某与江某成婚.次年生下一女李甲.后因感情问题.与江某在1991年办理了离婚手续.法院把李甲判给江某抚养.后来.李某又认识了朱女士.1995年注册结婚.并一起做生意.1997年朱某生下一男孩李乙.同年.在一次车祸中.李某不幸身亡. 在清理李某的遗物中.李某留下与朋友合伙开办的制衣厂房一间,银行存款56万,小汽车两辆,房屋两间,还有李某生前写的一本准备出版的自传.这时.李某的父母.姐姐.弟弟.前妻看到李某留下的财产比较丰厚.都提出依法享有继承权. (1)你认为上述案例中.哪些人有继承权?为什么? (2)如果继承权发生争议时.该怎么办?

网址:http://m.1010jiajiao.com/timu3_id_3722124[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