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张某45岁.凭着自己的劳动所得养活全家人.母亲年迈.卧床不起.儿子年少不懂事.妻子因与婆婆不和.很多事不愿意去做.家里的负担全部落在了张某的身上.不幸的是一天张某出车祸去世了.留下了财产共计6万元.年迈的母亲.妻子.未成年的儿子都争着要继承遗产.最后.乡领导决定他们三人各得2万元. 你认为乡领导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解析:遗产继承的问题要根据的规定确定继承人.并依据所确定继承原则来合理分配.当出现继承纠纷时.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法律进行判决.而不能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懂得了这些问题.以上案例中的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答案:(1)乡领导的做法是错误的. (2)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顺序适用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但是.继承法还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因此.乡领导的分配方法是不对的.年迈的母亲和未成年的儿子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遗产纠纷案应该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审判.而不是由当地政府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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