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2007年1月18日报道.现年47岁的张某为嘉峪关市文殊镇民政助理员.2004年.张某因违纪问题.被取消了副科级待遇.为此.张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7年1月5日.时值嘉峪关市召开大会.张某用捡来的身份证办理了一个手机.编制’了一条内容为“某某提拔干部收礼47.8万元 的诽谤短信.向与会代表和有关人员群发.至1月9日.共有300多人收到了该短信.嘉峪关市纪委对此迅速展开调查.查明此诽谤短信系张某所为.1月17日.嘉峪关市纪委已作出决定.开除张某党籍.司法机关也将依法对此事进行处理.问: (1)张某群发短信诽谤某领导侵犯了某领导的什么权利? (2)为什么司法机关要依法对此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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