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7月.北京警方破获了一个拦路抢劫团伙.团伙头目李强.年近17岁.整个团伙成员.最大的22岁.最小的仅有15岁.成员还包括两名在校学生.但他们狠毒的手法.令人胆战心惊.他们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一事例说明( ) ①行为与后果具有一致性.有行为就有后果 ②作为公民.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的.道德的责任 ③未满18周岁.可以免受法律处罚 ④未成年人也必须承担对他人.社会的责任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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