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有?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这一权利体现了教学民主精神.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学校的处分有: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如参加校内学生社团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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