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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 高
张 炜
我们终于谈到梵高了,神圣的梵高。在当代,他已经是不同艺术领域中的崇拜人物。他的作品在商人那儿已经化为金子,或者是远比金子还要昂贵十倍的珍奇。但是像他那样的心灵不仅用金钱无法沟通,就是用一般的艺术和精神也无法接近。他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拒绝那些流行的艺术热望者、大知音和中产阶级的高雅情调。因为他只是最平凡的人群中的一个灵魂,一个底层的感受者和传达者,一个不屈服者和抗争者,一个实践善良和使用决心的人。他是贫民的儿子,是他们痛苦而尖锐的眼睛。在这样的一双眼睛面前,我们往往只有在无可奈何的沉默中压住自己心底的惊叹才行。他的境界是高不可攀的,因为那是底层艺术家所守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权利。这其实也是人的防线与权利。梵高可以让我们明白,当一个人面对无情的外部世界时,顽强的精神会怎样迸溅出火花,直至燃烧为熊熊烈焰。
我走在慕尼黑、曼哈顿、巴黎等最著名的艺术博物馆里,在星光灿烂之中,在无法穷尽的艺术、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大荟萃面前,常常有一种无可逃匿的眩晕感。在跨越时空而来的多角度多层次、频繁急促和陡然有力的各种撞击之下,那根本来敏感的神经已经麻木疲萎。可是,几乎是无一例外,只要一走近梵高,一走近他的展出单元,立刻就会感到一片辉煌之光扑面而来。就这样,最昂扬的音乐陡然奏响。世界马上改变了,双眼睁大了,一切又重新开始了。
这是怎样神秘的力量,这力量又从何而来?
当然,一切只能源于他的这个生命。他的生命仍然在持续不断地发散----首先是从源头,从他执笔之时,从那一刻的怦怦心跳开始震动我们,使我们至今不能安宁。他眼中的一切原来与我们有巨大区别,就是这区别让我们双眼大睁、心上一凛。这区别当然是来自他的目光,它有强大的剥落和穿凿的力量: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被我们的眼睛蒙上了一层庸常的布幔,但这布幔在梵高那儿马上被刺破,或被抽揭一空。世界裸露了,本真显现了,所以他让我们看到的就是强烈的光,是逼人的颜色,是疾旋与燃烧,是轰响和炸裂,是呼叫和奔突......我们每个人本来都拥有这种直视的能力,不幸的是后来的生活给予我们每个人无尽的磨损,我们丧失了这种能力,而只有神奇的梵高保留了。
梵高做过教师、画店营业员、传教士、书店店员、画家。这些职业是那么不同,可是在梵高那儿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大的差异。因为他以同样的心情去做,同样用力,同样真实。他赋予任何工作的,都仅仅是一份生命的虔诚。也正是由于这种对于工作的非同常人的理解,他差不多把每一样工作都给做“砸了”。最后是作画----他现在被公认为最伟大的画家之一,可是当时却被看成是最不成功的画家,几乎没有卖出过一幅作品。他没有一般专业人士看好的技法,简直没有受到什么正规的、更不要说是深入独到的专业训练了。他的画被看成可笑的涂抹,形式上一塌糊涂。那些直接而强悍的笔触、生猛可怖的画面,能够毫不费力地逼退那些艺术沙龙的宠儿。其实比起梵高而言,许多人等于生活在温室中,他们没有经历真实的风雨阳光,当然也没有接受过催逼,没有倾听过号叫,没有接受过起码的人生打击。他们怎么具有理解梵高的能力呢?
真实的生活,底层的生活,有时候、许多时候都是刺目的。但是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生活的真实面目还是要显现----最后总是要显现。这是一个顽强的规律。每到这个时刻,人们也就开始理解了梵高,只不过稍微晚了些。
梵高的艺术,像许多真正的艺术一样,是直到最后才被接受下来的。
他保留下了大量书信。人们阅读这些书信时,才知道他是多么热情、对生活多么挚爱的人。人们读得泪眼汪汪。其实他的画作已经再好不过地表达了这种热烈。他的巨大的慈爱并不需要直接说出,他的柔情也并不需要,因为他全部都画出来了。他正是为这种爱,而不是为这种艺术,交出了自己全部的生命。
——《远逝的风景》
文章指出梵高的“心灵不仅用金钱无法沟通,就是用一般的艺术和精神也无法接近”,为什么?尽量用文中的语言作答,不超过14个字。
文章第三自然段:“这是怎样神秘的力量”中“这”所指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画线的句子问:“这力量又从何而来?”文中除从总的方面回答:“源于他的这个生命”以外,还说了两个具体的答案,请用自己的话予以归纳。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有误的两项是:( )
A.梵高的作品现在已经成为商人们以高价竞相购买的收藏品,而且成了商人们心中的无价之宝。
B.梵高让我们明白了顽强的精神可以使人在面对无情的外部世界时迸溅出火花,以至成为熊熊燃烧的烈焰
C.由于在慕尼黑等地的最著名的艺术博物馆里,艺术家众多,不同时代的艺术流派纷至沓来,使人常常有一种无可逃匿的眩晕感,故尔使作者对他们的作品产生了反感。
D.梵高现在已被公认为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但在梵高的一生中做过教师、画店营业员、传教士、书店店员、画家,均未达到成功的目的,虽然他如同做画那样以同样的心情去做,同样用力,同样真实。
E.梵高的画以逼人的颜色,强烈的光,强悍的笔触,生猛可怖的画面,裸露、显现了世界的真实面目,逼退了当时艺术沙龙中的宠儿,因而遭到当时人们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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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不了的爱
孙君飞
进化论包含着残酷的丛林法则,也隐含着生命的自私自利性。一个生命个体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必须要将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会“排他”,否则优胜劣汰的只能是自己。不过,人们在观察工蜂时,惊讶地发现,它们并未受到进化论的影响,它们混沌若当初,或者说它们完美地保持着一种纯粹而崇高的精神,这使它们成为生命进化中的另类。
工蜂属于生殖器官发育不完善的雌性蜂,即便能够产卵,也只是没有受精的卵,因此它们自身没有繁殖能力。这种缺陷可怕而又不幸,然而工蜂对此无动于衷,甘愿终身携带着缺陷而生,从未奢望将自身进化得更完美更强悍。值得称道的是,工蜂的适应性反而很强大,它们拥有相当厉害的武器——毒刺,刺上长有倒钩,一旦“亮剑”就不能回收利用。工蜂的毒刺是不折不扣的双刃剑,在伤及侵害者的同时,自己的生命也面临着终结。
蜜蜂家族中令人难以置信的社会结构更加震惊着世人的心灵,在这里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合乎“法则”,一切又那么一往情深,合乎“生命之爱”。蜜蜂的利他主义行为也许会让达尔文难以理解,失去繁殖能力却能够将各种特征和习性一代代传承下去的工蜂可能更让达尔文目瞪口呆吧。答案其实很简单,一切都源于蜜蜂与众不同的遗传结构。换言之,存在于工蜂体内的遗传基因极其顽强,只有它们才会驱使工蜂去鞠躬尽瘁地照顾其它跟自己具有相同基因的生命,甚至为对方牺牲自己,却无怨无悔。
蜂后产下的受精卵天生高贵,常常会孵化出雌性幼蜂,而延续高贵的办法只有一个:它们只有食用了工蜂分泌的蜂王浆之后,才能发育成具有生殖能力的小蜂后,否则它们在长大后依然属于工蜂——从出生时开始,便将生命献给蜂群、终日辛劳的工蜂!
由于小蜂后的基因与工蜂的基因几乎相同,从身形外貌上看,彼此也几乎一模一样,这也许使工蜂顿感一阵甜蜜而幸福、神圣而自豪的恍然:站在我面前的,莫不是又一个“我”?我由此获得了新生,得到了永恒……工蜂在含辛茹苦喂养小蜂后的过程中,彼此的血缘关系升至最亲密最牢固。它们原本不是毫不相关的两个,而是见证生命延续、利他友爱的两个。因为相同的基因存活在它们的生命之中,工蜂在潜意识里将蜂后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为重要,为了对方、也为了另一个“我”和“我们”,它们可以在必要时完全放弃自己现实的生命及其未来。
(选自在《思维与智慧》有删节)
下列关于“工蜂”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为生命个体,工蜂的生命隐含着自私自利性,要想不被淘汰,它必须将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会“排他”。
B.工蜂之所以成为生命进化中的另类,是因为它们完美地保持着一种纯粹而崇高的精神,并未受到进化论的影响。
C.工蜂的适应性很强,尾部长有倒钩的毒刺是相当厉害的武器,在伤及侵害者的同时,工蜂的生命也意味着终结。
D.从出生开始,就为蜂群而终日辛劳的工蜂,能把各种特征和习性一代代传承下去,靠的是与众不同的遗传结构。
下列有关“蜜蜂繁殖"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蜂后是具有生殖能力的雌性蜂,产下的受精卵天生高贵,孵化出雌性幼蜂,幼蜂长大以后就成为新一代蜂后。
B.工蜂自身没有繁殖能力,属于生殖器官发育不完善的雌性蜂,即便能够产卵,也只是没有受精的卵,不能孵化幼蜂。
C.存在于工蜂体内的遗传基因极其顽强,它驱使工蜂分泌蜂王浆,鞠躬尽瘁地照顾和自己具有相同基因的“孩子”。
D.蜂后负责产卵,工蜂负责喂养幼蜂,因而小蜂后的基因与工蜂的基因几乎相同,身形外貌上也几乎一模一样。
下列根据原文信息所作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采粉、酿蜜、饲喂幼虫的工蜂是蜂群的主体,儿歌唱的“小蜜蜂,整天忙,采花蜜,酿蜜糖”,指的就是工蜂。
B.蜜蜂家族一切都井然有序,合乎“法则”,合乎“生命之爱”,人类如果借鉴了这种社会结构.可能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
C.为了蜂后和后代,工蜂不惜牺牲自己,是因为它们有奉献精神,潜意识里将蜂后和后代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D.工蜂一生从事的是利他的事业,而不是优化自己的结构来繁衍后代,从这一点来看, 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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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我的中国色
乔 良
东亚细亚的腹地,一派空旷辽远,触目惊心的苍黄。连那条从巴颜喀拉的山岩间夺路而来的大河,也暴烈地流泻着一川黏稠的黄色!这就是高原。黄土高原。
浑黄的天地间,走来一个黄皮肤的老者。看不清他的面孔,听不清他的声音,只有那被黄土染成褐色的长髯在被太阳喷成紫色的浮尘中飘拂……老者身后,逶迤着长长、长长一列只在身体的隐秘处裹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
一棵巨大的柏树,便在这人群中生下根来。所有黄皮肤的男人女人和他们的后人,都把这巨树唤作轩辕柏。它的根须像无数手指抠进黄土,扎向地心,用力合抱住整个儿的高原。
始皇帝横扫六合的战车,汉高祖豪唱大风的猛士,倚在驼峰上西出阳关的商旅,打着呼哨、浑身酒气的成吉思汗的铁骑,和五午年的岁月一道,从这金子样的高原上骄傲地走过去,走过去,直到……
暮云垂落下来,低矮的天地尽头,走来一个小小的黑点。一个军人。
他站在一架冲沟纵横、褶皱斑驳的山梁上。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伸出手臂,出神地欣赏着自己的皮肤。金黄的晖光从手臂上滑落下去,掉在高原上。一样的颜色。他想,我的肤色和高原一样。
豪迈的西风从长空飒然而至。他的衣襟和裤角同时低唱起暗哑而粗犷的古歌。刹那间,他获得了人与天地自然,与遥远的初民时代那种无缝无隙的交合。是一种虚空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
他不禁微微一笑。然而,只一笑,那难以言喻的快感消退了。渐渐塞满胸壑的,是无边的冷寞,莫名的苍凉。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只有我,他想。我和高原。于是他又想,这冷漠、这苍凉不仅仅属于我,还属于遗落在高原上的千年长史。
畏惧盗寇的商贾们抛离了驼队踩出的丝绸古道。面对异族的武夫们丢弃了千里烽燧和兵刃甲胃。一路凄惶,簇拥着玉辇华盖,偏安向丰盈又富庶的南方。那叫人柔肠寸断的杏花雨呵,竟把炎黄子民们孔武剽悍的魂魄和膂力一并溶化!而历史,却在某个迷茫的黄昏,被埋进深深的黄土。
他感到胸口有一团东西被揪得发疼。他想喊。他想站到最高的那架山梁上去,对着苍茫的穹窿嘶喊:难道华夏民族所有的武士,都走进了始皇陵兵马俑的行列?
没有风。没有声息。高原沉默着。
一块没有精壮和血性汉子的土地是悲哀的。
他想起了他那些戴着立体声耳机、抱着六弦琴横穿斑马线的兄弟们。他们全都身条瘦长,脸色煞白,像一根根垂在瓜架上的丝瓜。他们要去参加这一年中的第三百六十七次家庭舞会了吧?他们的迪斯科跳得真好。他们忧郁的歌声真动人。但,他们只从银幕上见过高原和黄土。他们不知道紫外线直射进皮肤和毛孔时的滋味,更不知道那黄土堆成的高原上埋着的古中国。
可那才是中国,那才叫中国。在病榻上呻吟了八百年,又被人凌辱了二百年的,不是真正的中国。真正的中国是闪着丝绸之光、敦煌之光、修筑起长城,开凿出运河,创造了道教,融合了佛教,同化了一支支异族入侵者的中国。
真正的中国是一条好汉。这裸着青筋、露着傲骨的高原也是一条好汉。
他想,我也该是这样的汉子。
他想,有了这样的男子汉,高原,这金子似的高原便不会死去。因为轩辕柏在这里扎着一根粗大的、深邃的根茎。
这个人,这个军人,就是我。
这篇散文中作者设置的“轩辕柏”有什么象征意义?请结合阅读材料简要分析。
“是一种虚实又充实,疏朗又密集,渺小又雄大的感觉。”作者将褒贬之词同时用来描写这种感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文章结尾说:“这个人,这个军人,就是我。”一句中与上文哪一句照应?怎样理解其中的“我”?请你谈谈作者在文中如何渲染与张扬着自己的情绪?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残阳把他周身涂成一色金黄”,他为自己有着与“金子样的高原”同样的颜色而自豪,就是他为做一个中国人而骄傲。
B.“他”站在黄土高原上,看到“竟然没有一只飞鸟,竟然没有一丛绿草”,深感植被破坏严重,内心无比冷寞,苍凉。
C.丰盈富庶的南方,柔肠寸断的杏花雨象征了温柔安逸、没有血性的土地,销磨了一代代中国人慷慨悲歌之气,积极进取之心。
D.“他”想呼喊,仅仅因为现代人的苍白无知,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所以他的大声呐喊是希望唤回高原的血性来。
E.全文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在凛然傲气中又渗透着无限的历史苍凉感,如同一幅黄昏时分的画卷,述说着遥远的历史又翘首期待着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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