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古代史》一处教材叙述和一个问题的质疑
理学属于文学的范畴吗?
《中国古代史》(人教社,2003年6月第1版),是一本反映了史学最新研究成果(如“九五”断代工程),编排体系科学合理的教材。但百密一疏,也有一些纰漏。教材P118叙述五代、辽、宋、夏、金、元的文化时,有这样一句判断“理学的产生、宋词和元曲的繁荣、世俗文学的出现,是这一时期文学发展的特点。”显然编者是将理学与宋词和元曲、世俗文学归为了同一范畴――文学。从概念上讲理学属于哲学的范畴,所以理学的产生应属于该时期哲学、思想的突出特点。虽然宋代文人大都有在诗中讲“理”传道的习惯,但毕竟理学与文学是属性不同的两类事物。教材P119又将理学和文学分别放在两个子目中来介绍,是否表明编者在这个问题上认识的矛盾?
秦始皇吃过葡萄吗?
这是一位老师在上《两汉时期边疆各族的发展和民族关系》公开课时提出的一个研究性学习的问题。问题一提出就极大的激发了学生探究的兴趣,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讨论后得出结论:秦始皇没有吃过葡萄,理由是内地种植葡萄是在张骞通西域后,比张骞通西域早300多年的秦始皇不可能坐“时光隧道”跑到300年后来吃葡萄。老师肯定了学生的观点。笔者认为这个结论不妥,因为它建立在两个不成立的假设的基础上:①没有种植葡萄就吃不上;②秦汉之前内地与西域没有联系,西域的物产输送不到内地。第一个假设不用说了,这是个生活常识问题。第二个假设呢?也不符合史实,实际上先秦时期内地与西域就已经开始了比较固定的、密切的交往,那就是震烁古今为后来的“丝绸之路”奠定一定基础的玉石入关之路。商朝时,和田玉就已从遥远的新疆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商朝都城河南安阳。西周时代,和田美玉更是大量进入内地,成为王公大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史书记载周穆王还曾进行过一次范围极广的“西狩”活动,来到今天新疆的天池时还拜会了那里少数民族的部落首领西王母。可见内地与西域之间的联系早已有之。而新疆葡萄种植的历史也非常的悠久,考古发现吐鲁番至迟在公元前五世纪就已种植葡萄了。由此可知,珍贵的西域特产--葡萄完全有可能作为贡奉之物通过玉石之路进入内地,那千古一帝秦始皇应该有条件吃上甘美的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