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2009届高三联考数学试题(理科)
命题人: 孙建国 王万波 卢尚义 马志敏
数学(理工农医类)
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其中第Ⅱ卷第22―24题为选考题,其它题为必考题。考生作答时,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在本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上。
2.选择题答案使用2B铅笔填涂;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非选择题必使用0.5毫米的黑色中性(签字)笔或炭素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3.按照题号在各题的答题区域(黑色线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4.做选考题时,考生按照题目要求作答,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把所选题目对应的题号涂黑。
参考公式:
样本数据x1,x2,…,xn的标准差 锥体体积公式
其中为样本平均数 其中S为底面面积、h为高
柱体体积公式 球的表面积,体积公式
其中S为底面面积,h为高 其中R为球的半径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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