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高三统一练习(一)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试卷 2009.4
(考试时间150分钟 满分300分)
考生须知
1. 本试卷共12页,分为两卷。第Ⅰ卷选择题,共35个小题(140分);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个小题(160分)。
2. 试题所有答案必须填涂或书写在答题卡上,在试卷上作答无效。第Ⅰ卷必须用2B铅笔作答;第Ⅱ卷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
3. 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及答题卡按要求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回。
第Ⅰ卷(选择题,共140分)
一、本卷共35小题,每小题4分,共计140分。在每小题列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某游客拍摄到黄山云海照片(图1),其观赏位置和拍摄时间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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