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计算下列物体的加速度:
(1)一辆汽车从车站出发做匀加速运动,经10 s速度达到108 km/h。
(2)在高速公路上汽车做匀加速运动,经5 s速度从54 km/h.提高到144 km/h。
(3)沿光滑水平地面以2 m/s运动的小球,撞墙后以原来速度大小反弹回来,与墙壁接触时间为0.2 s。
【答案】(1)向前3 m/s2 (2)向前5 m/s2 (3)–20 m/s2,与原速度方向相反
【解析】(1)108 km/h=30 m/s,则根据,加速度,方向向前
(2)54 km/h=15 m/s,144 km/h=40 m/s,则加速度,方向向前
(3)以原来速度方向为正方向,则加速度
负号表示加速度方向与原来速度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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