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下图表示人体部分生命活动调节过程,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①②④过程体现了激素的分级调节B.图中③为①③所在反射弧的效应器
C.饭后图中⑤的B细胞分泌量会增加D.图中④和⑥可分泌起协同作用的激素
【答案】B
【解析】
分析图可知,图中①、②、④体现了激素的分级调节;①、③过程为水盐平衡的调节;①、⑤过程为血糖的调节;⑥肾上腺可分泌肾上腺素,肾上腺素能够加快新陈代谢增加产热,并具有升血糖等作用。
A、分析图可知,下丘脑通过分泌激素控制垂体,再由垂体分泌激素控制相关腺体分泌激素,体现了激素的分级调节,A正确;
B、抗利尿激素由下丘脑神经细胞合成,通过长的轴突运到垂体释放,下丘脑不是通过神经控制垂体释放抗利尿激素,B错误;
C、饭后血糖升高,促进胰岛B细胞分泌胰岛素增加,C正确;
D、在促进产热方面,甲状腺激素和肾上腺素具有协同作用,D正确。
故选B。
【题目】餐厨废水含有丰富的糖类、蛋白质等有机物,研究者将三种细菌单独或混合接种于餐厨废水培养液中,通过测定菌悬液细胞密度(结果如下表)研究三者的关系,以期为利用餐厨废水制备复合菌肥的研究提供依据。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
对照组 | 单独培养组 | 三种细菌混合培养组 | |
解磷巨大芽孢杆菌 | 0 | 8.49 | 8.24 |
圆褐固氮菌 | 5.09 | 3.35 | |
解钾胶质芽孢杆菌 | 2.81 | 1.41 |
注:cfu·mL-1指每毫升样品中培养出的菌落数
A.餐厨废水中的有机物为上述细菌提供碳源、氮源等营养物质
B.对照组的培养液为餐厨废水
C.可用稀释涂布平板法,计算不同条件下的活菌数
D.由结果可知,解磷巨大芽孢杆菌的竞争能力较强
【题目】生态工程控害技术是合理地利用现有的耕作习惯来提高生物防控或对害虫的直接控制,包括改变大面积单一耕作模式、减少害虫的迁入量和种群发生数量,以及提高天敌的自然控害作用。
(1)稻田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相比,其自我调节能力_____,原因是______。
(2)构成水稻生态系统的非生物的物质和能量包括___________,水稻害虫与水稻的关系是______。
(3)为解决病虫害问题,有人建议在稻田中投放一定量的水生昆虫。常见本地水生昆虫的食性如下:
类别 | 豆娘 | 螳水蝇 | 摇蚊 | 蕈蚊 |
食性 | 肉食性 | 食腐或食肉 | 水底有机物或植食性 | 植食性 |
从生态系统的营养结构看,稻田里蕈蚊属于_________。你认为可以投放的昆虫类别是_______________。
(4)水生昆虫种类非常多,对环境水质和底质污染物敏感性高,是水生生态系统中良好的指示生物,常被用作监测水生生态系统变化。下图是生态工程技术防控区与农民自防区稻田中豆娘在水稻不同发育阶段的数量变化情况:
据图分析,生态工程技术防控区豆娘数量变化特点是__________,而农民自防区豆娘数量都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推测可能的原因是____________。
【题目】果蝇的翅形有正常翅和网状翅、体色有灰体和黄体,它们各为一对相对性状,等位基因分别用A、a和B、b表示,控制这些性状的等位基因不在Y染色体上。研究小组做了如下杂交实验。
(1)根据实验②的杂交结果,___(填“能”或“不能”)判断果蝇灰体和黄体的显隐性关系。果蝇正常翅和网状翅、灰体和黄体这两对相对性状的遗传___(填“遵循”或“不遵循”)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判断依据是___。
(2)在实验①的F1群体中,等位基因B的频率为___;F1个体间随机交配,其子代群体中等位基因B的频率为___。
(3)如果不确定控制翅形性状的基因(A、a)不在Y染色体上,根据上述实验结果就无法推断控制翅形性状的基因是否位于X、Y染色体的同源区上,但可通过上述实验中的F1果蝇与其亲本回交来确定,那么,应选择实验___(填“①”或“②”)的果蝇作为回交材料,回交组合中的雌果蝇表现型为___。
(4)研究表明位于一对同源染色体上位置相距非常远的两对等位基因,与非同源染色体上的两对等位基因在形成配子时的比例很接近而难以区分。已知在减数分裂时,雌果蝇的非姐妹染色单体间发生交叉互换,而雄果蝇不发生。假设控制果蝇翅无斑和有斑的等位基因(D、d),与控制果蝇正常翅和网状翅的等位基因(A、a)位于一对同源染色体上且相距非常远。研究小组通过以下杂交实验证实了该假设是正确的,但子代表现型及比例出现两种结果,见下表:
亲本杂交组合 | 子代表现型及比例的两种结果Ⅰ和Ⅱ |
无斑正常翅×无斑正常翅 | Ⅰ:无斑正常翅:无斑网状翅:有斑正常翅=4:2:2 |
Ⅱ:无斑正常翅:无斑网状翅:有斑正常翅::有斑网状翅=? |
画出结果Ⅰ所对应的亲本雄果蝇中控制这两种性状的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关系:___。(注:用“”表示,其中横线表示染色体,圆点表示基因所在位置,不考虑基因在染色体上的顺序);结果Ⅱ的表现型比例为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