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观察下表,相比于《邦联条例》,1787年宪法的变化主要体现了
比较项 | 《邦联条例》 | 1787年宪法 |
国会机构 | 一院制国会 | 由参议院、众议院构成国会 |
国会议员人数 | 每邦为2~7人 | 参议院每州2名,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确立 |
国会议员产生方式 | 各邦议会按年度指派代表 | 参议员由州议会选举产生,众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 |
A.联邦制度的原则
B.三权分立原则
C.妥协与平衡机制
D.议会至上原则
【答案】C
【解析】联邦制度的原则实际是地方管理体制,故排除A;材料没有涉及权力分配关系,排除B。由国会机构、国会议员人数和国会议员产生方式,可知1787年宪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妥协与平衡机制,故选C。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体制,不可能议会至上,排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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