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观察下表,相比于《邦联条例》,1787年宪法的变化主要体现了

比较项

《邦联条例》

1787年宪法

国会机构

一院制国会

由参议院、众议院构成国会

国会议员人数

每邦为2~7人

参议院每州2名,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确立

国会议员产生方式

各邦议会按年度指派代表

参议员由州议会选举产生,众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

A.联邦制度的原则

B.三权分立原则

C.妥协与平衡机制

D.议会至上原则

【答案】C

【解析】联邦制度的原则实际是地方管理体制,故排除A;材料没有涉及权力分配关系,排除B。由国会机构、国会议员人数和国会议员产生方式,可知1787年宪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妥协与平衡机制,故选C。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体制,不可能议会至上,排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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