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 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遇到了“有倡议、缺标准,有试点、少管理,进展迟缓”等一系列难题,城市垃圾分类迟迟无法落实推行。2019年1月19日,武汉市宣布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下图示意武汉市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类别。

请列举两项“可回收物”垃圾,并为武汉市落实推进“垃圾分类”提出建议。

【答案】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大件可回收物(任答2点得即可);建议: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垃圾分类政策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公众积极性;设置(智能)分类设备,完善公共硬件设施;建立公众“绿色账户”,实行(积分)奖励制度等。(任答3点即可,答案合理可酌情给分)

【解析】

考察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要求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并联系实际进行作答,难度不大,开放程度较高,体现了人地协调观这一地理核心素养。

可回收物是指经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相关建议:一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大力推广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组织志愿者值守指导。二是明确各部门、街镇职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监督检查。统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等力量,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日常议事内容,广泛征询居民意见建议,做深做细社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三是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探索适合不同类型小区和居民群体的宣传办法,讲清、讲透、讲好垃圾分类的意义。大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培养青少年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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