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荑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孕思。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摘编自韩石山《揭秘徐志摩的另一面》、孙晓娅《读懂徐志摩》等)

【相关链接】

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

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谢冕《云游》)

【1】下列对材料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徐申如先生具有长远的教育眼光,徐志摩能成为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与文化人,与他的教育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B.徐志摩在国外结交中西方贤达名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游学于西方名校,涉猎广泛,在多个领域均有建树。

C.徐志摩对社会主义学说抱有同情,他购买相关书籍、撰写论文和书评、获称“鲍雪微克”等都是很有力的证据。

D.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20世纪20年代初国内很有影响的文学社团,但就文学创作的实绩而言,二者远远不如新月社。

【2】下列对材料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徐志摩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立志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这是他人生中的一次最重要的转折。

B.在康桥的学习经历,对徐志摩而言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创作灵感是康桥唤醒的,这一时期是他的文学观和美学观形成的重要阶段。

C.徐志摩是一位具有世界性文化性格的著名诗人,同时也是著名的散文家,其散文创作获得同时代名家的高度评价。

D.胡适和徐志摩,一为新月社的领袖,一为新月社的灵魂,对于新月社而言,两人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同等重要。

E.徐志摩的思想性格复杂多变,对这样一位文化名人不应该只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应站在历史的高度作出全面评价。

【3】徐志摩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1】D

【2】AD

【3】①优越的教育条件和良好的教育环境。求学于名校,受教于名师,结交名流贤达,是徐志摩学有所成的重要原因。②具有远大的抱负。改造中国社会,使中国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的宏愿,是徐志摩研究和传播社会主义学说、投身社会活动的内在动力。③海纳百川的学术素养。法律、历史、政治、经济等领域的专业训练,再加上努力好学,勤奋热情,使他具有与众不同的视野与眼光。④身体力行的社会实践。创办新月社,主编《新月》杂志,使五四精神得以赓续,也使新月社产生了广泛影响。

【解析】

【1】“就创作实绩而言,二者远远不如新月社”于文无据

【2】A“最重要的转折”依据不足;D“二者的地位与作用同等重要”错

【3】一个人的成功,一般源于外部环境因素和自身内在因素,徐志摩也不例外。外部环境方面,父亲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他能够上最好的学校、受教于名师,去国外留学,开阔眼界,和陈西滢、章士钊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以及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交往,都得益于优越的教育条件和良好的教育环境。内在因素方面,他有远大的抱负: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这是他研究和传播社会主义学说、投身社会活动的内在动力。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多领域的专业素养使他具有独到的眼光和开阔的视野。身体力行的社会实践,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对于赓续五四精神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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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孤独的庄稼

赵 新

赵庄稼大门前的荒地上长了一棵庄稼。赵庄稼已经六十二岁,种了一辈子庄稼,从未见过这样好的一棵庄稼。饭前饭后,工余闲暇,端上一袋旱烟,老汉常常站在那棵庄稼跟前,观赏它粗壮挺拔的身姿,抚摸它舒展修长的枝叶,直看得如痴如醉。

老汉现在是沟里村的清洁工,每天拿把扫帚在街道上打扫卫生,然后按月去村委会领钱,然后用两千四百块钱的工资,买米买面,买油买菜,买这买那。

日子过得很享受,但是过得不踏实,很纠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是,沟里村的庄稼人一窝蜂地都去打工,怎么不种庄稼了呢?眼见大片大片的土地撂荒了,怎么没人心疼呢?家家户户买着吃,要是有那么一天天底下的米面卖完了,人们该吃什么呢?他去问村委会主任。年轻的村主任哈哈大笑。村主任说,姑父,你这就叫杞人忧天哪!人们出去打工,那是因为打工比种地挣钱;人们方方面面买得起,那是因为手里有钱;而只要你手有钱,你永远有饭吃!他说:照你这么说,钱就是饭,钱就是粮食?村主任说:你真是,这还用怀疑吗?他不服:那,要是万一光有钱没有粮食呢?村主任说:姑父,你别死凿铆,别想入非非啦,好好打扫卫生吧。他胡乱地点了点头,心情却越发沉重起来。

只有见了那棵庄稼,老汉的心情才会感到舒畅,感到明朗,感到踏实。老汉拍手掌,提高嗓门夸奖那棵庄稼:好家伙,你腰杆子真硬,你旱也不怕,涝也不怕,风也不怕,雨也不怕!正兀自念叨时,发现它的叶子上爬了一只虫子。那虫子又细又长,弓了腰快速蠕动,像爬在他脊背,像爬在他的心上,他伸手粑它拿住,用力一搓,那虫儿便戍了一滩绿色的汁水。

说话到了白露节令,那棵庄稼上的娃娃已经长得比棒槌还大。一团红缨秀出来,丝丝缕缕,飘飘洒洒。老汉把那娃娃摸了摸、按了按、捏了捏,上面的颗粒密密实实,娇娇嫩嫩,饱满圆润,又鼓又大!老汉闻到了它的芳香:那芳香如酒,扑鼻而来,令他陶醉。老汉看见了它的成熟:那成熟金光闪闪,像一道霞光,扮亮了秋天。

傍晚的时候,村主任忙忙活活地来到赵庄稼家里,递上去一支香烟。老汉正在吃饭,顾不上接那支香烟。村主任说:姑父,就你一个人吃饭?老汉说:你姑姑撇下我走了,孩子们都在外头打工,可是就我一个人吃饭!村主任说:姑父,我问你一个问题,你门前的那棵玉米,是你的吗?老汉放下饭碗:这还用问吗?它长在我的地里,当然就是我的。村主任又给老汉递烟,老汉忙着刷碗,又没接。村主任说:姑父,你把那棵棒子送给我吧,我儿子吵着闹着要吃煮玉米。老汉的心猛地一抖:那可不行,你到别处找去吧……村主任笑了:咱们村只有你这一棵玉米,只有你这一穗嫩棒子,我到哪里找啊?老汉说:不行就是不行!那穗棒子我要留下作种子,不能随便糟蹋了它!村主任说:姑父啊,你已经不种地了,还要种子干啥?老汉说:种,我现在就开始准备种,你别忘了我叫赵庄稼!老汉又说,想吃煮玉米还不好说,你有钱有车,你到城里买去啊。

当天晚上,月光明媚,夜色如画。在缠绵的秋风里,赵庄稼披了一件厚衣服,坐在一张板凳上,聚精会神地守护那棵孤独的庄稼。有只萤火虫儿飘过来,欢欣地绕着那棵庄稼转,而它好像睡着了,顶着满天露水,抱着硕大的娃娃。老汉想,再有十几天,我就可以收获,把这穗种子藏到我家。收获了这穗种子我就向村委会辞职,我还种我的庄稼。

老汉竟迷迷糊糊睡着了,睡梦中漫山遍野都是好庄稼。老汉是自己笑醒的。笑醒了,天亮了,那庄稼上没了那个娃娃。

晌午的时候,村主任又忙忙活活地来到赵庄稼家里。他说,姑父,我今天还真到县城去买嫩棒子,可惜白跑了,没有卖的啊;老人家,求求你……

老汉说:你别求我啦,我的娃娃早丢啦。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赵庄稼的形象特征。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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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第段画线句子,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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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第段写赵庄稼梦到漫山遍野都是好庄稼,对内容的表达有何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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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说标题是孤独的庄稼,请探究孤独的意蕴。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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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自然天成汪曾祺

李辉

认识汪曾祺先生很早,应该是30年前我刚到北京工作后不久。我保存有他的一份手稿,《<朱光潜先生二三事>是一篇好文章》,大约写于1986年,算算也有26年了。

当时,我在《北京晚报》编辑副刊,发表了一位老中医耿鉴庭先生的文章《朱光潜先生二三事》,汪曾祺读后,极为欣赏,很快给我寄来他的读后感。一见手稿,爱不释手。他写得讲究,清新、淡雅,如山溪自然天成,潺潺流淌,携两岸野草山花芬芳气息,少有烟火味。文字略有修改,却处理得干净利落,丝毫不减文稿整体美感。

因标题字数太多,记得发表前,与之商量,他同意改为一篇好文章。为何对一篇界外人士的文章如此关注,极力推荐?应是在他看来,其文体现了他所推崇的文学观。汪曾祺作文,历来追求自然天成的境界,不张扬恣意,不故作姿态。他在《一篇好文章》中这样说:这篇文章的好处是没有作家气。耿先生写得很自然,很亲切,不矜持作态。耿先生没有想在文章中表现自己(青年作家往往竭力想在作品里表现自己的个性,使人读了不大舒服),但是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耿先生的人品,谦虚、富人情,而有修养。

富人情,有修养,这其实是汪曾祺从恩师沈从文那里承继的一种美学意义上的为人之道、作文之道。在沈从文与汪曾祺的作品中,我们读得出文人气息的恬淡、悠远境界。这一境界,其实并非故作高深,而是基于信奉一种艺术需要节制的文学观。汪曾祺说:有感情而不外露,乃真有感情。这篇文章的另一个好处是完全没有感伤主义——感伤主义即没有那么多感情却装得很有感情。在这一点上,汪曾祺可说是当年京派文人最好的传人。尤其是在文革之后,因参与样板戏《沙家浜》等剧的创作,他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波折,对从事文学创作之初的体验有了更深的理解。他重新回归自己所推崇的艺术本真,在适应寂寞、享受恬淡之中,走进了最后的创作高峰。

后来,我与汪曾祺的来往就多了。去他的蒲黄榆家中,和他聊天,看他挥毫写字绘画。我曾专门请他讲沈从文,讲萧乾,讲西南联大的往事,并专门整理一篇《听汪曾祺谈沈从文》。1990年,我为一家出版社策划出版一套世界名人画传,约请一批名家撰稿,我特地请他写《释迦牟尼传》,他虽勉为其难,最终还是应允,写出几万字的佛祖故事。后来,我颇觉得此举过于唐突,干扰了他的创作习惯,一直为之内疚。

1993年,我主编金蔷薇随笔文丛二十种,请他加盟,他编选一本,题曰榆树村杂记,取居住的蒲黄榆之义。我为此书写一点评:酒至微醺状态,他会变得尤为可爱,散淡与幽默天然合成。他的文章从不雕琢,如清风一样轻盈飘逸,读起来更让人陶醉。他不仅仅表现出一个小说家的才能,用炉火纯青的白描,描绘人与景;他也是一个学问家,散淡的文字背后,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文化气息。

最后一次见到汪曾祺,是在1996年冬天。他的老友黄永玉先生旅居香港十年后首次返京,几位热心人在东三环长虹桥附近的德式餐厅豪夫门啤酒举办两次大型聚会,其中一次由黄永玉开列名单,请来许多老朋友,其中包括汪曾祺。

那天,我与汪曾祺同桌。他的脸色看上去比不久前更黑,想是酒多伤肝的缘故。每次聚会,他最喜饮酒,白酒或黄酒,酒过三巡,兴致愈高,满脸可爱。那天只有啤酒,他喝得不多,兴致似也不太高。参加聚会的多是美术界人士,汪曾祺偶尔站起来与人寒暄几句,大多时间则是安静地坐在那里。

不久,便传来他去世的噩耗。他走得太早,还不到80岁,本可以写出更多作品。一肚子的故事,挥洒不尽的见识,他人如何学也学不来的文字功夫,他把这些都带走了。多可惜,他连一本完整的回忆录都没留下。

(选自《人民日报》,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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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这部杂记里的文章,质朴的语言,平和的心态,以及时时造出的天真和风趣,让我在轻松愉悦中受益。认识到作文可以质朴如斯:少雕琢,无卖弄,不做作,平白如话。(田娟华《作文可以质朴如斯——读汪曾祺<榆树村杂记>》)

静,是一种气质,也是一种修养。心浮气躁是成不了大气候的。我很欣赏宋儒的诗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唯静,才能观照万物,对人间生活充满盎然的兴致。世界是喧嚣的,我们无法逃到深山里去,唯一的办法是闹中取静。(汪曾祺《无事此静坐》)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是1986年认识汪曾祺的,当时汪曾祺向《北京晚报》投的《<朱光潜先生二三事>是一篇好文章》的稿子,至今被作者保存着。

B.汪曾祺喜静不喜喧闹浮躁,他认为静是一种气质,是一种修养,所以他在为黄永玉举办的聚会上喝酒甚少,多是一个人安静地坐着。

C.作者与田娟华认为,汪曾祺选编的《榆树村杂记》一书风趣幽默,语言质朴,富有浓郁的文化气息,对写作有很大的帮助。

D.本文叙事详略得当,通过回忆与汪曾祺的交往,表现了对汪曾祺自然天成的认可,并因汪曾祺去世后没有留下一本完整的回忆录而遗憾。

【2】汪曾祺为什么欣赏、推荐《朱光潜先生二三事》这篇文章?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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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曾祺的自然天成主要体现在哪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认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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