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运动员参加100m赛跑时,某计时裁判员在跑道终点处听到发令枪响后才开始按表计时.已知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约为340m/s,求:
(1)裁判员给运动员“多记”还是“少记”了时间?
(2)“多记”或“少记”了多少时间?

解:
(1)答:声音传播的速度是340m/s,声音从枪响传到计时员处需要一定的时间.当计时员听到枪响再计时,运动员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所以记录的时间比实际时间“少计”了;
(2)计时员少计的时间,也就是声音通过100m所用的时间,为t==≈0.29s.
答:“少记”了0.29s.
分析:烟属于光信号,光的传播速度是宇宙中最快的速度,为3×108m/s,声音的传播速度比光速小得多,运动员和发令枪在起点,计时员在终点;
当发令枪冒烟和发声时,计时员看到烟信号(光传播100m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和运动员听到声音信号(运动员离发令枪距离很近,时间也非常短暂)几乎是同步的,而计时员要比运动员晚听到枪声,如果听到枪响再计时,实际少记录了声音通过100m所用的时间.
点评:通过解答本题要明白:计时员看到冒烟的时间和运动员听到枪声的时间基本上是一样的,计时员听到枪声的时间要比运动员晚,晚的时间其实就是声音从起点传到终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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