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销售A、B两种型号的彩电,A型彩电的销售价为每台1000元,B型彩电的销售价为每台1500元,某月该商场共销售这两种型号的彩电48台,销售额为62000元.为提高彩电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制定了新的工资分配方案.方案规定:每位销售人员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奖励工资,每位销售人员的月销售定额为10000元,在销售定额内,得基本工资200元;超过销售定额,超过部分的销售额按相应比例作为奖励工资.奖励工资发放比例如表1所示.
(1)该月A、B型彩电各销售多少台?
(2)已知销售员甲本月领到的工资总额为800元,请问销售员甲在本月的销售额为多少元?
(3)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全月工资总额不超过8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部分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表2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若销售员乙本月销售A、B两种型号的彩电21台,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得到的工资为1275元.
①销售员乙本月的工资总额为多少元?
②销售员乙本月销售A型彩电多少台?
表1
销售额 | 奖励工资比例 |
超过10000元但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5% |
超过15000元但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8% |
20000元以上的部分 | 10%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不超过500元 | 5% |
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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