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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民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1600元(RMB)的不纳税,超过1600元的部分每月应交纳所得税,此项税款按下表分段累计计算
全月应纳所得税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到20000元的部分
20%
……
……
……
若某人1月份应交纳此项税款为115元,则他的当月工资、薪金为多少?
设他的当月工资、薪金为x元,
根据题意得:500×5%+(x-2100)×10%=115,
解得:x=3000.
答:他的当月工资、薪金为3000元.
由题意知,500×5%=25<115,所以他的当月工资、薪金超过了2100元,又2000×10%+25=225>115,所以他的当月工资、薪金超过了2100元但不多于3600元,故根据相等关系: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的所得税+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的所得税=1月份应交纳此项税款,列方程求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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