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某中学生物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在探究“口腔对淀粉的消化作用”时,进行了以下实验: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为了证明“唾液对馒头有消化作用”,在2号试管的A处应加入_____,与1号试管起___________作用。
(2)为了证明“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对馒头有消化作用,应选用_____两只试管进行对照实验。
(3)实验结果是________号试管中的物质遇到碘液不变蓝,原因是______________。
(4)有的同学提出“除了以上三个试管外,还要设置第四个试管,放入馒头块与清水不搅拌,其他处理均相同”。你认为第四个试管的设置___________(填“有”或“无”)必要。
【答案】 2ml清水(或等量清水) 对照 1和3 1 淀粉被唾液(或唾液淀粉酶)全部分解 无 物理 化学
【解析】在研究一种条件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时,所进行的除了这种条件不同以外,其
它条件都相同的实验,叫对照实验;要探究唾液对馒头的消化作用,要以唾液为变量设置对照实验,因此,在2号试管里应加清水,这样就与1号试管形成了一组以唾液为变量的对照实验。
(2)要探究“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对馒头的消化作用,应以该条件为变量设置对照实验,即选用表中的1号试管和3号试管形成对照实验。
(3)1号试管中,馒头里的淀粉在唾液淀粉酶的作用下分解为麦芽糖,因此滴加碘液不变蓝。
(4)设置4号试管是多此一举,因为1号试管和3号试管已形成了以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为变量的对照实验,况且4号试管的设置若与1号试管作为一组对照实验,会出现两个变量(唾液、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不符合对照实验的设置原则。
(5)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是对食物的物理性消化,唾液淀粉酶对淀粉的分解作用是化学性消化;因此口腔对食物既能进行物理性消化,又能进行化学性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