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鹦鹉趣闻在英国南部某地,有一个小偷潜入了一户人家之中,正要行窃,忽然听到阴暗的角落里传来阵阵尖叫声:“滚蛋!滚蛋!”小偷吓得心惊肉跳,以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败露,赶紧落荒而逃。其实那只是一只名叫“约瑟”的鹦鹉在学舌,它的年龄为7岁,平时它就学会了这一句骂人的话,那天用得正是时候,为保卫主人的财物立了一大功。
在英国的布里斯托尔,有一家出售包括鹦鹉在内的动物商店。有一次,一只鹦鹉被窃贼盗走,但过了36小时以后,它竟然丝毫无损地“物归原主”了!原来这只鹦鹉被盗走以后,窃贼便将其饲养在家中。可是它却不断地重复着“窃贼,窃贼”的语句,使窃贼实在无法忍受,不得不把它送走了事。
在日本也发生过一件同样有趣的事,有一个很有心计的窃贼,自己并不动手,而是训练了几只聪明的鹦鹉,专门从事金银首饰的盗窃活动,最初几次均干得十分成功,但后来却露了馅。当警视厅的几位侦探根据掌握的一些线索,来到他的家中对他进行盘问时,他不动声色,十分镇静地与侦探们进行周旋。不料笼中的鹦鹉却忽然发话道:“你们是找一枚17克拉的绿宝石钻戒吧,我可没有偷!”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窃贼见已无法掩饰,只好把所犯的罪行一一交代出来。
1971年5月11日,居住在哥伦比亚波哥大市的一位名叫贝拉的富翁让他的管家来找当地著名的侦探查富顿,请他帮助调查饲养在客厅里的一只大鹦鹉死亡的原因。查富顿经过一番仔细的侦察,发现这只大鹦鹉不是病死的,也不是被家猫或者其他动物咬死的,而是被人一下子扭断了脖子而死亡。由于这只大鹦鹉的钩嘴非常厉害,如果看见生人靠近就会拼命地啄,因此扭断它脖子的人一定是跟它十分亲密的人,而其中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位富翁自己。
根据上述的侦察结果,查富顿推断一定是大鹦鹉学会了贝拉与其他客人的机密谈话,贝拉害怕谈话的内容泄露,才亲手把它杀死的。于是,查富顿立刻要求警方批准其监听贝拉家里的电话。不久以后,侦探就从这位富翁与其同伙所通的电话中得知,他们正在合谋进行钻石等贵重物品的走私犯罪活动,贝拉甚至还在电话中得意洋洋地告诉对方说:“那只乖乖学舌的大鹦鹉非常危险,已经被我亲手杀掉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由于他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后还是栽在了这只大鹦鹉的身上。
警方根据查富顿侦探监听到的电话内容,立即采取行动,破获了这桩特大走私犯罪案件。
语言是人类所特有的,鹦鹉为什么也可以说话?
解析:
鹦鹉只不过是学舌,模仿声音,跟语义无关,跟交际无关。有些鸟还会模仿手机铃声,只是模仿模仿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