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0、口语交际

一位作家想同某教授交朋友。作家热情地说:“今晚我请你共进晚餐,你愿意吗?”不巧教授正忙于准备学术报告会的讲稿,实在抽不出时间。于是,他亲热地笑了笑,带着歉意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横线上填上你设计的教授委婉拒绝的话)

试题答案

10、答案:①对你的邀请,我感到非常荣幸。②可是我正忙于准备讲稿,实在无法脱身,十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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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信,完成1-5题。

给儿子的一封信:我的十四岁

李寄超:

  你好!

  王老师要我们给你写封信的提议让我回忆到了我的十四岁。那个令我激动的年月,浪漫的、不可磨灭的十四岁。它在我的一生中有过无数次的再现,十四岁的日子像一部打开的书,什么时候去翻开它,都能品味出生活的诗意,体会到美好生活的感觉。这份珍藏是当时十四岁的我感觉不到的。

  我十四岁时有个奇怪的念头,无法向家长提问,当伙伴们议论,某某男女生好的时候,他们有了小孩,我非常惶恐,因为我们也有女同学,我们之间会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无意中相碰一下会不会发生上面说的事。甚至担心与自己交往过的某某女生,有了小孩怎么办?这种事搞得自己心神不宁。

  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对班里的一个女生非常有好感,她叫李苏,她是我仰慕的,人机灵漂亮,而且文采超越了我们全班,改变我疯闹性格的人就是她!我在一次年级的讲用会发言(是当时年代的一个活动),讲稿就是她在年级老师授意下改过的,经她的润笔,我的发言非常成功,凡是老师嘉奖的语言都出自她的改写。我非常感激、非常佩服她。当她重病长期住院时,我很思念她。我把我思念的心情写在一首诗里,怀揣着那首诗,邀几个男同学到医院看她。但在男女生界限分明的那个年代,我的提议是非常怪异的,男同学们拒绝了我,我独自去见了她。我相信是青春期的萌动给予我的力量,让我无所顾忌,给予我回报他人关爱的责任感。

  我的到来,李苏同学非常激动,她没有料到一个男同学来看她,久病在医院,她也很想见同学。她对我说,一定要坚持活到1974年(当时是1972年),到了1974年就发明了新药,她的生命就可以挽救了。十四岁的我不知道生死的严酷,看到她依然美丽活泼。我不相信我们会分别,以为她在说笑话,天真地认为,不久的将来,她还会坐在教室和我们一起上课,我一定会加倍对她好,让她快乐。后来,李苏同学病危的消息传到我耳边,我痛苦极了,我第一个报名给李苏同学献血,但学校阻止了带头的年轻老师和学生们的做法,我愤慨极了。当时我的想法是,我要用我的鲜血来救李苏同学。后来,学校与李苏同学的父亲单位联系到了献血的人,但没有能挽救李苏同学的生命,她在1974年到来之前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她热爱的生活。在太平间,几个去的女生都哭了,压抑的氛围让我担心不能见到她最后的一面,我几次扭动大门的圆形把手,真想打开门,走进去,见一见她,和她告别。后来一个女同学对我说,在那一瞬间,她好害怕……怕那扇门被我打开。但我当时一点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我非常思念我的同学,思念的是我的一个女同学。现在她依然还活在我的心里,只不过比以前更成熟了许多,像是长大了一些。

  我十四岁时。年级里转来了一个女生,虽然不在我们班里。但她的声誉也通过我们老师的口传,灌满了我们的耳朵。她在原学校已经加入了共青团,是我们年级里唯一的团员。我见到她本人,更是有莫名其妙的萌动。青春期的男生,对容貌才华出众的异性,有特殊的情感,这是祖先留下的基因,从生物学意义上说,也是人类繁衍的需要。否则不会有我,更不会有你,青春的萌动没有错误。不必有心理上的负罪感。老爸在青春期的负罪感很强烈,总认为自己不好,是个品行不好的学生。后来成立了团支部,她是团支书,我是组织委员。频繁交往的机会很多,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既庆幸有比其他同学和她多一些的交往机会,也自责自己心理的不健康。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现在看来,这些压力都是自寻烦恼,耽误了不少正事。不敢向家长询问,不能在老师面前流露,不能与同伴探讨,独自苦苦地斟饮着自己酿造的苦酒,找不出问题的答案。

  其实在青春期,没有什么问题不可以与长辈们探讨。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长辈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给出答案,毕竟我们经历过,有这个资格回答你的提问。之所以没有主动对你提及,是因为我们生活的时代局限,使得我们对这方面的知识也有欠缺,我们不确切你们到了什么阶段。

  同学的交往是纯洁的,男女生之间的互助,给予的奋进力量是很强大的。问题是不要过早地涉猎成人世界的东西,要对与自己交往的女性负责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你的一生牵系着爸爸、妈妈更多的未来,几乎是我们的全部,当然说的不是经济问题,我们能解决经济问题,但解决不了的是太多的、不可预知的危机。你一生都幸福,老爸和老妈才能幸福!

  现在是努力开发你的潜力的时候,对自已要求不要随意。十四岁之后,你进入了人生的关键时期,希望把你的惊喜呈现给我们,我们过去是朋友,希望今后我们也还是朋友。

  从十四岁开始,要如何选择人生道路,你应当有个规划,一步步努力实现它。在发展中,减少些失误。我们告诉你的也就这么多,实际内容或许会多一些。青春时觉得成年神奇,作为过来人,更觉得青春年代美好,如果我重走一回,我一定倍加珍惜那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少年时代。

  祝福你一生快乐!

爸爸

2003年12月

(1)爸爸写这封信的宗旨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作者眼里,十四岁是个怎样的岁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是怎样评价青春期异性同学之间的交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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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封信写法上与刘亚洲的《给儿子的一封信》最相似的一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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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读过这封信后,给你最大的启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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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信,完成1-5题。

给儿子的一封信:我的十四岁

李寄超:

  你好!

  王老师要我们给你写封信的提议让我回忆到了我的十四岁。那个令我激动的年月,浪漫的、不可磨灭的十四岁。它在我的一生中有过无数次的再现,十四岁的日子像一部打开的书,什么时候去翻开它,都能品味出生活的诗意,体会到美好生活的感觉。这份珍藏是当时十四岁的我感觉不到的。

  我十四岁时有个奇怪的念头,无法向家长提问,当伙伴们议论,某某男女生好的时候,他们有了小孩,我非常惶恐,因为我们也有女同学,我们之间会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无意中相碰一下会不会发生上面说的事。甚至担心与自己交往过的某某女生,有了小孩怎么办?这种事搞得自己心神不宁。

  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我对班里的一个女生非常有好感,她叫李苏,她是我仰慕的,人机灵漂亮,而且文采超越了我们全班,改变我疯闹性格的人就是她!我在一次年级的讲用会发言(是当时年代的一个活动),讲稿就是她在年级老师授意下改过的,经她的润笔,我的发言非常成功,凡是老师嘉奖的语言都出自她的改写。我非常感激、非常佩服她。当她重病长期住院时,我很思念她。我把我思念的心情写在一首诗里,怀揣着那首诗,邀几个男同学到医院看她。但在男女生界限分明的那个年代,我的提议是非常怪异的,男同学们拒绝了我,我独自去见了她。我相信是青春期的萌动给予我的力量,让我无所顾忌,给予我回报他人关爱的责任感。

  我的到来,李苏同学非常激动,她没有料到一个男同学来看她,久病在医院,她也很想见同学。她对我说,一定要坚持活到1974年(当时是1972年),到了1974年就发明了新药,她的生命就可以挽救了。十四岁的我不知道生死的严酷,看到她依然美丽活泼。我不相信我们会分别,以为她在说笑话,天真地认为,不久的将来,她还会坐在教室和我们一起上课,我一定会加倍对她好,让她快乐。后来,李苏同学病危的消息传到我耳边,我痛苦极了,我第一个报名给李苏同学献血,但学校阻止了带头的年轻老师和学生们的做法,我愤慨极了。当时我的想法是,我要用我的鲜血来救李苏同学。后来,学校与李苏同学的父亲单位联系到了献血的人,但没有能挽救李苏同学的生命,她在1974年到来之前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她热爱的生活。在太平间,几个去的女生都哭了,压抑的氛围让我担心不能见到她最后的一面,我几次扭动大门的圆形把手,真想打开门,走进去,见一见她,和她告别。后来一个女同学对我说,在那一瞬间,她好害怕……怕那扇门被我打开。但我当时一点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我非常思念我的同学,思念的是我的一个女同学。现在她依然还活在我的心里,只不过比以前更成熟了许多,像是长大了一些。

  我十四岁时。年级里转来了一个女生,虽然不在我们班里。但她的声誉也通过我们老师的口传,灌满了我们的耳朵。她在原学校已经加入了共青团,是我们年级里唯一的团员。我见到她本人,更是有莫名其妙的萌动。青春期的男生,对容貌才华出众的异性,有特殊的情感,这是祖先留下的基因,从生物学意义上说,也是人类繁衍的需要。否则不会有我,更不会有你,青春的萌动没有错误。不必有心理上的负罪感。老爸在青春期的负罪感很强烈,总认为自己不好,是个品行不好的学生。后来成立了团支部,她是团支书,我是组织委员。频繁交往的机会很多,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既庆幸有比其他同学和她多一些的交往机会,也自责自己心理的不健康。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现在看来,这些压力都是自寻烦恼,耽误了不少正事。不敢向家长询问,不能在老师面前流露,不能与同伴探讨,独自苦苦地斟饮着自己酿造的苦酒,找不出问题的答案。

  其实在青春期,没有什么问题不可以与长辈们探讨。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长辈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给出答案,毕竟我们经历过,有这个资格回答你的提问。之所以没有主动对你提及,是因为我们生活的时代局限,使得我们对这方面的知识也有欠缺,我们不确切你们到了什么阶段。

  同学的交往是纯洁的,男女生之间的互助,给予的奋进力量是很强大的。问题是不要过早地涉猎成人世界的东西,要对与自己交往的女性负责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你的一生牵系着爸爸、妈妈更多的未来,几乎是我们的全部,当然说的不是经济问题,我们能解决经济问题,但解决不了的是太多的、不可预知的危机。你一生都幸福,老爸和老妈才能幸福!

  现在是努力开发你的潜力的时候,对自已要求不要随意。十四岁之后,你进入了人生的关键时期,希望把你的惊喜呈现给我们,我们过去是朋友,希望今后我们也还是朋友。

  从十四岁开始,要如何选择人生道路,你应当有个规划,一步步努力实现它。在发展中,减少些失误。我们告诉你的也就这么多,实际内容或许会多一些。青春时觉得成年神奇,作为过来人,更觉得青春年代美好,如果我重走一回,我一定倍加珍惜那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少年时代。

  祝福你一生快乐!

爸爸

200312

1)爸爸写这封信的宗旨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作者眼里,十四岁是个怎样的岁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是怎样评价青春期异性同学之间的交往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这封信写法上与刘亚洲的《给儿子的一封信》最相似的一点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读过这封信后,给你最大的启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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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可爱的书呆子》,完成下题。

可爱的书呆子

叶辉

  ①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一些学业顶尖的大专家大学者甚至泰斗级的人物,在日常生活中却常常是低能儿,学业上的辉煌和生活中的愚笨形成鲜明的对照,因此常常为庸人所诟病①,为那些学业上无所成而生活上的精明者所讪笑②。

  ②毫无疑问,哲学是世界上最能使人聪明的学问。按照这个逻辑,学哲学的人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了。

  ③不见得。何以见得不见得?有事实为证。

  ④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所的申有鼎先生,著名逻辑学家。但是大学者有时却迂得可爱呆得可爱。

  ⑤申先生因沉迷学业,误了个人婚事。年岁渐长方找到一个在工厂工作的对象,于是两人商定结婚。

  ⑥彼时结婚登记要开介绍信。这位申大专家兴致勃勃来到单位开介绍信。“你未婚妻叫什么名字?”工作人员问。申有鼎竟想不起来。于是他拎起电话,找到爱人所在单位。

  ⑦“请问你们厂一个女同志最近要同中科院哲学所的申有鼎结婚,你们知道吗?”申大专家问。

  ⑧“知道啊。”对方答。“请问她叫什么名字?”“你是谁?”

  ⑨“我就是申有鼎,开结婚登记证明,想不起她名字了……”

  ⑩结婚忘了未婚妻的名字,这在全世界恐怕绝无仅有!

  想不起未婚妻名字已属罕见,还有忘掉自己姓甚名谁的人!

  此事也发生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所,主角是申有鼎的同事金岳霖。

  金岳霖,“中国哲学第一人”,一个泰斗级的人物。

  泰斗也是个书呆子。他不爱做官,他有一名言:“与其做官,不如开剃头店,与其在部里拍马,不如在水果摊子上唱歌。”50年代初,时任清华大学教务长的周培源要他出任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金泰斗不想干,但周坚持,无奈,他只好到系主任办公室办公。可是他却不知道“公”是怎么办的,就恭恭敬敬地在办公室里待着,见没人找也没事,待了半天又跑回家看书去了。

  后来学校只好解除他的行政职务。

  一次,金泰斗乘人力车外出办事,一路上满脑子思考着一个哲学问题,突然有所悟,于是马上想到要与好友陶孟如交流,遂急令车夫停车,跑到路旁的电话亭前打电话。

  “我找陶孟如。”他拨通了电话。

  “您哪位?”陶孟如的女佣在电话里问。我哪位?金岳霖摸摸脑袋,一时竟想不起来

  “我是陶孟如的朋友,请他说话。”

  “您贵姓?”佣人是个较真的人。可金泰斗还是想不起自己“贵姓”。无奈,只好央求女佣高抬贵手,让他与老朋友通话。女佣恪守职责,不予通融。无奈中,金岳霖转而向自己的车夫求教。“我是谁?你知道吗?”车夫刚给他拉车,也叫不出这位大名鼎鼎的学者的名字。但他依稀记得别人都叫他金博士。“别人都叫你金博士。”金岳霖一拍脑门念了声“阿弥陀佛!原来我姓金啊!”这下终于想起来了。

  此事终被好友陶孟如披露,传遍学界,成为他那些好事之徒的朋友茶余饭后的笑谈。

  女作家袁成兰曾写过她的夫君。那是一个“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中间不懂人际交往”的知识分子,一个历史学教授。这位书呆子思考问题时目不斜视,连老婆都认不得了。袁成兰写自己的丈夫有个细节很有意思:一次她从乡下回来,下了车,肩扛手提,大包小包,恰逢丈夫放学,她赶忙迎了上去,谁知丈夫见了她点头一笑,继续走路。她奇怪了,丈夫不认识自己啦?便故意不与他招呼,紧跟着他,但见他目不斜视,继续前进。她累得满头大汗,他旁若无人顾自走路。到家门口,他进了门,准备关门时才发现门外的妻子,惊讶地问:“咦,怎么是你?”见妻子肩扛手提,累得汗流满面,这才醒悟:“刚才我好像在哪里看到你了,对对对,当时看到你,我觉得像个熟人……”呜呼哀哉!老婆成了熟人,倒真是个熟人,同床共枕数十年的熟人!

  的确,有些大智慧者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表现出非常可笑非常白痴的一面。对此,一些聪明人常常讥笑他们是书呆子。诚然,在这些聪明人面前,这些书呆子是既呆又傻。但是不呆不傻的聪明人能不能也像那些书呆子一样在某方面干出成就来呢?

选自2008-07-16《中华读书报》(有改动)

  注释:①诟病:〈书〉指责。②讪笑:讥笑。

1.文中写了三位可爱的书呆子,请你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在这三位书呆子身上所发生的趣事。(对每一位的概括不超过3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文对三位大学者的描写生动形象、幽默风趣、栩栩如生,请从画线句子中任选两处进行分析。

答:(1)处:________________

(2)处:___________________

3.你对三位大学者在生活琐事方面的愚钝有何看法?请结合自己的实际谈一谈。(100-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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