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11月12日.罗秋林在红网衡阳论坛上以实名发表的帖子.称“鉴于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责的行使.事实上是选民的权力的让渡.为了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罗秋林不管是否选上.主动公布自己的财产 .这位参选人表示.人大代表的履职是公权.所以必须公布自己的在未获得公职之前的财产状况.以更好的衡量履行公职者在职期间是否廉洁.据此回答24~25题 24.人大代表候选人公布自己的财产.有利于 A.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 B.人民对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 C.人民行使知情权 D.消除人大代表的腐败行为 25.对于他的举动.赞誉者有之.批评者也有之.从哲学上看.这是由于 A.思维方式不同 B.利益立场不同 C.世界观不同 D.人生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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