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08年9月1日起.我国政府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这是继2006年免除农民前年“皇粮国税 之后的又一福民.亲民.爱民.惠民政策.该政策的实施体现了 ①对人民负责原则 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③政府的文化职能 ④依法治国原则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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