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7年10月31日表决通过一项法律修正案.将死刑案件的 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这是23年来.中国对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所作的一次最重大改革.该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A.审判权 B.诉讼权 C.核准权 D.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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