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7. 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形成了能源法.能源法起草组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公布能源法.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以就能源法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传真.E-mail或网上跟贴的形式反馈至国家能源办.征求意见活动计划至2008年2月1日结束. (1)这是我国公民通过什么渠道直接参与决策过程? (2)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有何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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