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4年8月14日下午.李女士遭到两飞车男子抢夺项链.张德军等人闻讯后开上轿车追赶.在逼停抢匪的过程中.两车相撞.开摩托车的胡某当场死亡.罗某受伤左腿截肢.胡某的家人上诉要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让张某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从正义的角度.你认为法院应该( ) A.不受理胡某家人的上诉.抢匪还有理了.撞死了活该 B.追究张某的民事责任.在追赶抢匪时应注意.虽然胡某是抢匪.但罪不致死 C.不但不应该追究张某的责任.反而应该授予他见义勇为奖励.否则.谁还会弘扬社会正义 D.应该追究.法律就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律面前没什么可讲的

网址:http://m.1010jiajiao.com/timu3_id_3724269[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