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9月19日.农网快讯报道: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的社会贫弱者.在亳州市有了“绿色通道 .该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凡适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援尽援 .使法律援助惠及于民. 从8月份起.亳州市司法局已安排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在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来访.来信和来电.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将法律援助服务向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和老残妇幼延伸,降低援助门槛.对因假劣农资农具使农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和因人身健康受到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援助部门将给予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和其它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因受雪灾.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申请法律援助的.参照农民工的援助办法实施. 亳州市对社会贫弱者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的做法有何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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