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3月14日.少数不法分子在西藏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暴力事件.烧杀死藏汉群众18人.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当地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迅速地平息了这起事件.目前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30名犯罪嫌疑人.维护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利益.这表明 ① 政府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依法办事 ②公民应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③任何公民违法犯罪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④权利自由的行使是不用受法律约束的 A.①②③ B. ①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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