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 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使学生都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2008年6月13日下午.浙江嵊州市蛟镇中学举行了“法伴我成长.我与法同行 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演讲比赛.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篇篇脍炙人口的演讲稿.深深地吸收着全校师生.使他们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有所提高.影响面达成100%.加入他们的行列.完成下列问题: (1)小红认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关系是先履行义务后享有权利.你的观点呢? (2)小明放学的路上被汽车撞成重伤.依法获得赔偿.请问:法律为什么要保护他的此项权利? (3)刘虎因个子矮常被同学取笑.请你帮他出主意.他应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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